郭鴻標牧師
6月13日早上與太太禱告,竟然大家都感動到滴淚。當時太太提到,若果母親遇到孩子不合理要求,也必會用愛心與忍耐勸告,而絕不會用殘忍的方法對待他們,她道出的正是全天下母親的心聲。在未開始禱告前,我們說到「天安門母親」,她突然想到:「天安門父親去了那裡?」 我太太是師母,也是「師奶」,我不會期望她提出甚麼神學概念;不過這一次我被她所說的觸動了。師母特別為特首的「慈母論」作出回應禱告,提到既然她說是上帝感召她做特首,就求上帝感動她的心,叫她有愛心、有公義、有智慧地行事。到我開口禱告的時候,就忍不住滴淚了,當我提到我感到上帝呼召我從事神學教育時,我就更說不下去,我說到我是戰兢地面對上帝,因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,我不可以妄稱上帝的名。若果我尊重上帝,我就不會狂傲。我為特首禱告,求神讓她每天遇見上帝,知道上帝鑑察人心,上帝是每一個人的上帝。 我太太的禱告讓我想起特首的「呼召論」,當我將「呼召論」與「慈母論」放在一起思考的時候,覺得兩者很難配合在一起。一個重視上帝呼召的人,應該重視每一個人都有上帝的形象、有人的尊嚴。人的尊嚴不是由父母賜予,也不是政府賜予;而是上帝賜予。 對於修訂〈逃犯條例〉一事,筆者反覆思考正反方意見:A認為每件事都有規矩、有程式,不可能不合你心意就反對;議會有議事程式,如果人人不跟規矩,社會就亂。B認為有權者應該自制,不能濫用權力。A認為不管那個政黨都會犯這種錯誤,不合自己意思的就拖拉彼此的時間。從這些對話中,我發現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觀點。A認為反對修訂〈逃犯條例〉的人沒有讓議員正常開會,B覺得開會在票數不足下,修訂〈逃犯條例〉仍將會被通過……。筆者繼續反思,究竟修訂〈逃犯條例〉是否錯誤呢?不一定,它總有它的理由。至於反對修訂〈逃犯條例〉是否錯誤呢?不一定,它總有它的理由。 筆者覺得政府描述6月9日遊行的事,只集中指責晚上激烈的行為,沒有提到日間在29度高溫底下和平有秩序的最少幾十萬人。政府於當天11時零7分公佈,6月12日會照樣把條例推上立法會二讀辯論,政府堅持反對者沒有理由,人數多沒有代表性,不需要理會。這樣的處理手法是否更刺激起反對者的情緒,把中立的人也推往反對那邊去呢?當越來越多不同的團體發聲要求暫緩處理時,政府依然不予理會。6月12日大批人士聚集在政府總部外,大部份是年青人,他們大部份是和平的表達意見;只有小部分是帶著口罩、眼罩…等所謂裝備。後來有人將路面的磚塊拆出來,但他們並沒有用磚頭攻擊警員;也有人搬鐵馬作為路障……。筆者反對使用暴力,也不同意衝擊政府總部的行為,不過,事情要說得公道一點,警方定性這次示威為「暴動」,與我理解「暴動」的定義不同,記得1967年的「暴動」,有很多更嚴重的暴力。當警方定性這次示威為「暴動」,發射催淚彈、橡膠子彈就變得「合法」,只是,筆者不明白為甚麼那麼多人和平示威是「暴動」呢?受傷的72人當時手持甚麼武器呢? 筆者從來不鼓勵年青人到危險的地方,筆者呼籲年青人冷靜,不要衝動,不要斷送自己的前途。筆者覺得成年人應該發聲,守護香港。經過一天沉澱思緒,整理了心中的感受,寫了一篇〈父親節感想〉,以「為父的心」看這一代的年青人。我覺得很多參與示威的年青人只是單純的守護一些屬於香港的價值;我覺得他們是香港的未來,我們不應把他們推往極端的路上去,我們更不願意年青人的激情不被接納而變成極端份子,激進的年青人們都有父母,他們不是「恐怖份子」。不管我們是否接受現實,這一代的年青人不是在「獅子山下」文化成長,奮鬥成功、出人頭地不是他們的價值。相反,他們要守護他們喜愛的東西,不容別人奪去。那怕你覺得他們幼稚,他們都仍堅持。 我是三個兒女的父親,覺得自己人生經驗比兒女豐富,自己的觀點比他們正確,不過,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必須有聆聽。在兩個女兒選大學、選學科的事上,我是完全被動的。我只是聆聽後提供意見。我尊重兒女的選擇。我選擇以同行、支持的角色,原因是讓兒女為他們的人生負責任。我不介意兒女是否有成就,最重要是他們願意讓神管理他們的人生。 我知道自己性格的缺點,但是我肯定在父親節一定收到兒女的祝賀。其實,我已經預嘗二女兒親手造的蛋糕,雖然她們仍然不滿意這次的嘗試;但是我已經很滿足。各位堅持修訂〈逃犯條例〉的政府官員、議員、執行法紀的警務人員,我為您們禱告,希望您的兒女認同您的立場和處理手法;我為您們禱告,希望社會的撕裂不會蔓延到您的家庭;我為您們禱告,希望在充滿壓力的生活中,你們能夠在每年的父親節,得到兒女的尊重和肯定。若果只在外面十分「風光」,在家庭裡面卻沒有「尊嚴」,兒女不會與您談政治,彼此講兩句就大力關門、不再對話,那麼您的成功有甚麼意義呢?您有沒有想過將來會成為孤獨老人呢?願上帝祝福各位尊貴的政府官員、議員、執行法紀的警務人員,有一個快樂的父親節,阿們。 評論已關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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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者之言每星期一篇, 發佈日期
二月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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