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開甜傳道
一篇文章[1]談到一位移民美國的年青人,因家貧而努力找工作,後來找到一份「點路燈」的工作。當時的路燈都是煤油燈,要用人手把它們點亮。這位年青人覺得這份工作很有意義,他認為燃亮全城的路燈能帶給人家祝福,但他的爸爸卻不是這樣想,他認為兒子那麼艱辛來到美國,應該要大有作為,點燈工作既浪費光陰,又失去移民的意義。那年青人為了順從父親,也擔心他的工作使父親蒙羞,便漸漸懷疑自己點燈的價值,變得愈來愈不喜歡這份工作,甚至決定放棄工作。 一天晚上,全城一片漆黑,大家都在問:「點燈的年青人哪裏去了?」而那年青人的妹妹也在當晚因一片漆黑而迷路,無法回家。父親立即焦急地催促兒子去點燈。於是,那年青人再度點燈,當點最後一盞燈的地方,找到了瑟縮在路燈柱旁的妹妹。這次經歷後,年青人的父親不再反對他做這份工作,年青人也再次對這點燈的工作感到自豪。 人的期望一般受到個人的看法或成長背景左右。從父親來看,他辛苦把家人帶到美國,期望子女能在美國大有作為,賺取「第一桶金」後,再飛黃騰達,我想我們理解父親的心情,相信他在故鄉必是經過不少的付出,才能把家人帶到一個生活較理想的地方,所以期望子女找到高薪厚職,早日過豐裕的生活是很合理的目標,可說父親是從本身期望的角度來定工作的價值。年青人卻觀察到點燈這份職業,可以使全城的人在夜間仍可以活動,認為這絕對是能帶給人祝福的職業。明顯父子倆賦予點燈的工作之價值是不一樣的。點燈只是一份普通的工作,工作是否重要在乎人賦予它的價值。直至某天晚上,全城都黑暗無光,女兒遲遲還沒回家,父親才認識到點燈工作的價值所在。從這事件看到,事物的價值,往往取決於對群眾的影響而判定。 今天,人和事的價值是否也是受到其對群衆的影響而定呢?若是,無怪乎不少人對耶穌救贖福音的回應如此冷淡。當人事事順境時,主耶穌的救贖對他有何意義呢?又或者人不覺自己罪孽深重,他無法想像耶穌的救贖有多重要?可惜,人往往經歷到無助或長期處於困境,自覺無力去面對時,才考慮耶穌的救恩。當然,無論何時,主耶穌都是極願意到人那裏,成為他生命的主宰,樂意給人拯救和釋放,因為主降世的目的就是要拯救失喪的人,並使人重拾失去的祝福,就是人與神昔日在伊甸園親密的關係。我29歲才認識耶穌,才首次經驗到,祂是怎樣一位活在人心中、隨時願意與人談話的主宰。當我在主面前謙卑受教時,是耶穌主動透過聖經、牧者講道、詩歌、事奉、與人交通等途徑,讓我親身感受到大能的神直接向我說話、引導和督責。我現今仍然覺得與主相逢恨晚!可以肯定地說,越早與耶穌重拾失去的關係,就越早能認識祂的信實、能力和全智。耶穌實在是真神!認識耶穌才是無價的祝福! [1] 林仲明 《價值》 傳書,P.25 評論已關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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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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